机械工程学院

党群建设

关于进一步规范发展党员工作程序的通知

2024-04-20   来源:

关于进一步规范发展党员工作程序的通知

 

各党总支、直属党支部:

近年来,我院各级党组织严格执行《中国共产党党章》和《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(试行)》的相关规定,认真做好党员发展工作,确保党员发展质量。为进一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《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工作的意见》和《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》这两个文件的精神,规范我院发展党员工作程序,提高党员发展质量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 发展党员工作遵循的总体要求

发展党员工作应严格执行《中国共产党章程》和《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》,按照控制总量、优化结构、提高质量、发挥作用的总要求,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,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;坚持慎重发展、均衡发展,有领导、有计划地进行;坚持入党自愿和个别吸收的原则,成熟一个,发展一个。

二、 发展党员工作的程序

按照《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》,结合我院工作实际,发展党员工作分为4个阶段,20个步骤。

(一)  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教育

1.新生入学后在军训期间,学院党委对新生进行入党启蒙教育,同时各系党总支通过宣传党的政治主张和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,激发学生的政治热情,提高学生对党的认识。

2.学生本人递交入党申请书。

3.递交入党申请书的同学参加学院党委举办的业余党校培训。

4.业余党校培训结束后,共青团开展推优入党工作,推荐入党积极分子人选,征求群众意见公示一周由党总支研究确定入党积极分子,上报学院党委备案附件,重庆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入党积极分子信息统计表。

5.党支部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,入党积极分子接受党组织的培养、教育、考察。党总支、党支部应当开展入党积极分子集中培训,吸收他们参加党内有关活动,给他们分配一定的工作等方式,帮助他们端正入党动机,确立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信念。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。

(二)  发展对象的确定和考察

1.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和考察,在听取党小组、培养联系人、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,同时征求学工部和教务处的意见,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上报学院党委备案,可列为发展对象。

2.给发展对象指定入党介绍人,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,原则上由本支部或部门内党员担任。

3.发展对象政审。

4.党总支组织发展对象集中培训。

5.发展对象进行公示。

(三)  预备党员的接收

1.支部委员会对发展对象严格审查,认为合格后,在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前报学院党委预审附件,重庆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发展党员预审表。

2.发展对象材料经党委办公室预审,合格后下发《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》。

3.党支部召开支部大会讨论发展党员。

4.党委指派人员与发展对象谈话。(一般由系党总支书记或组织委员谈话)

5.党委审批预备党员。

(四)  预备党员党的教育、考察和转正

1.预备党员面向党旗进行入党宣誓。

2.党组织通过党的组织生活、听取本人汇报、个别谈心、集中培训、实践锻炼等方式,对预备党员进行教育和考察。

3.本人向组织提交转正申请。

4.党支部征求党员和群众意见并公示。

5.支部大会讨论表决通过报上级党委审批。

三、 党员档案材料的规范

根据发展党员工作相关程序,我院党员档案材料应包含:

1.入党申请书;

2.党校结业证书(复印件);

3.入党积极分子推荐表;

4. 思想汇报;

5. 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簿;

6.个人自传

7. 政审原始材料;

8. 政审综合材料;

9. 群众意见调查表;

10. 预备党员考察簿;

11. 转正申请书;

12. 预备期思想汇报;

13. 入党志愿书。

发展对象预审上报的材料包括以上1-9项共9类材料,预备党员档案归档材料包括以上1-9、13共10类材料,正式党员档案归档材料包括以上1-13共13类材料。

 

 

 

中共重庆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

2014年11月4日